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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同心會 趁亂襲擊實在有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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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3 11:58
# 1
前總統陳水扁因遭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控告誹謗,成為我國首位以被告身分到法院出庭的卸任元首。但陳水扁昨出庭時卻發生遭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突襲,用腳猛踹臀部的憾事!
事發後仍進入法庭應訊兩小時的陳水扁,昨天下午因疼痛前往台大醫院檢查,院方診斷發現尾椎挫傷,疑似是第三節薦椎骨折,並合併皮下軟組織水腫,經緊急處置後已回家休養。
對於這起事件,藍綠陣營都表達譴責暴力、呼籲民眾理性的立場。今年六月也曾遭蘇安生偷襲的前駐日代表許世楷則強調,政府若有心實踐民主真諦及維護社會秩序,就應針對這兩起事件對蘇安生提起公訴,否則暴力永不停止。
供稱對扁不滿
蘇安生坦承施暴
昨天上午九點三十五分,扁從北檢準備進入法院時,支持者及反扁人士互槓及高喊口號,加上媒體包圍採訪,場面十分混亂,扁起初點頭微笑,但不到兩秒鐘,夾在群眾間的蘇安生從人牆中冒出,一腳猛踹扁臀部,扁不但差點跌倒,還罕見露出難看臉色,頻回頭確認是誰攻擊他,然後用手比穿著黃衫的蘇安生,大喊:「就是他!抓住他!」
北市中正警一分局立即以現行犯逮捕蘇安生。分局長李金田表示,昨天原已將蘇安生驅離,但他又搭計程車繞回現場,碰巧遇到陳前總統車隊,加上國安局原擬從台北地院進入法庭,突改變計畫,未先通知警方,才會發生這起意外。警訊中,蘇承認用右腳攻擊扁,供稱因不滿陳水扁的八年執政,臨時起意從背後踹他一腳。
蘇有多項前科
也曾偷襲許世楷
警方調查,六十五歲的蘇安生有殺人未遂、傷害及竊盜等多項前科,更有多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紀錄。他出生於越南,自稱是愛國同心會特勤組長,今年六月曾當街對許世楷架拐子,同樣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法官裁定拘留兩天。
被裁拘留三天
蘇不服已提抗告
法官昨晚認定蘇嫌違反社維法第八十七條「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罪」,最重可處三日以下拘留,從重裁定蘇安生拘留三天,蘇安生不服提出抗告,若抗告被駁回,即由警方執行拘留。
關於扁的傷勢,不願具名的骨科醫師指出,脊椎分為頸椎、胸椎、腰椎、薦椎、尾椎五大部分,薦椎是在尾椎之上,分為第一到第五薦椎,五節融合在一起,一旦骨折會引發疼痛,患者需要臥床休息,但若骨折不嚴重,應不至於引發後遺症。
老實說國民黨用這種手法不知道幾次,說什麼表達譴責暴力、呼籲民眾理性哪有可能,口中跟民眾說用理性解決事情,事實上在院裡面打來又打去,比演員演戲還要精采,還記得馬政府還沒當選的時候,民眾與黨部用暴力去解決事情只要一做錯了事情,就很無辜的跟人民說「對不起」,只是不知道他們到底要跟人民說幾次「對不起」呢?
反正現在馬政府執政的時候,那些前海軍中將等人控告前總統阿扁說
誹謗,說不一定那些人真的有犯罪,就是等他下來的時候好好的修理他一番,社會真是黑暗啊!
想一想就好笑就以「特別費」案來說好了,大家都是做官的,大家有沒有吃都心知肚明,為什麼還要告對方呢?一邊是進去法院三至四次說自己多乾淨,再加上媒體也靠他這邊,具然一點事情都沒有,而另一邊是進去一次就出事了,以這一點法條應該改成「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而法律不是保障一般人,而是保障有錢有權有家室背景的老百姓。
大家不是今天才知道的,而是他們一來台灣就已經做了,只是沒有人敢去阻饒而已。
有一句話說的真是對即了:
「法律訂下好幾條,但輸給金條一條。」一點都沒錯!

[ Last edited by at00148321 on 2008-7-23 at 12: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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