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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每晚要 男逃家嘸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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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xx
2008-1-27 10:47
# 1
在台北市漢中街同居的一對男女,最近常大打出手鬧進警局,員警以為是家暴案件,沒想到女的是罵男友在外遊蕩,不回家「辦事」;男的則向警員表示他有心臟病,女友索求無度,「那嘸法度?」員警聽的直搖頭。

員警還無奈指出,這對男女每次互控傷害,一回家「辦完事」,就會跑來警局撤銷告訴,近一年已經有十餘次提告又撤銷的紀錄。萬華警分局武昌派出所值班警員只要聽到是這對男女打電話或上門報案,都會直呼「嘜擱來啊!」

據指出,蔡姓男子(57歲)和陳姓女子(47歲)相識6年,在萬華租屋同居,原本感情和睦,最近一年蔡姓男子開始常不回家,兩人不時口角,甚至扭打,有時還在街上演出全武行。

陳女向警方表示,她是餐飲店服務生,每天賺錢給男朋友花;不過當初兩人約定,男友每天晚上9點30分以前要回到家,讓她「滿足」。陳女說,自己賺錢養家,給男友錢花,男友不用工作,只需要做愛,「有什麼不好呢?」

由於蔡姓男子「逃家」,陳女下班後常騎摩托車到西門町附近找男友,只要找到,就將他揪回家「辦事」。

有時男友不肯就範,兩人就在馬路上大打出手,當武昌派出所聽到警網呼叫「有人打架」的地點,大家就有預感「又是他們兩個!」

本月20日凌晨1點左右,兩人再度鬧到派出所,互提傷害告訴。蔡姓男子表示,女友限制他行動自由,不理會就打他,還用鑰匙戳他頸部。

陳女則表示,男友2、3天沒回來,今天拿了錢就想走,不讓他走就用拳頭打人。

警員知道這對同居男女其實是為了那檔事無法配合,於是勸蔡回去履行「義務」,陳女也揪著他要走,但蔡堅決不肯,表示一定要提告,警員只好為兩人製作筆錄。凌晨4點,蔡和陳女離開派出所,蔡告訴員警,回家收拾完東西就再也不回去了。

結果清晨5點多,這對歡喜冤家又手牽手、狀似幸福模樣地來到派出所,跟警員表示不好意思,又不告了;警員再度傻眼,只能無奈以對。
引用

dadaba
2008-1-27 15:03
# 2
太扯了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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