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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内地三胞胎孕妇在港不治 拒留院致颅内出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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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有一怀三胞胎内地孕妇因财政问题,拒绝入院接受观察,诞下三婴后不治。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医院管理局最新一期《风险通报》透露,一名怀有三胞胎的内地产妇怀孕三十一周时,在本港公立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生认为需入院观察,但遭她拒绝。四日后,她出现高血压和颅内出血,医生紧急进行剖腹产子,但她分娩两日后死亡。”
《风险通报》透露,该名怀有三胞胎产妇,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公立医院跟进,及至她怀孕三十一周时,在公立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生当时认为她需要入院观察,但她因财政问题拒绝入院。四日后,她因为流鼻血和头痛入院,当时被诊断有高血压、蛋白尿情况,其后她更出现颅内出血。医生随即为她施行剖腹产子及颅内手术,她诞下三名婴儿后情况转坏,翌日死亡。
医管局指出,负责该宗个案的医疗团队处理及时和恰当,但事件反映产前检查的重要性,提醒医护人员对高危产妇要提高警惕,小心防止和应对复杂病情。
高血压引致妊娠中毒症
妇产科专科医生靳嘉仁说,怀有三胞胎产妇属高危产妇,她们出现高血压的风险较一般高三、四成。他解释,该名产妇因为高血压引致妊娠中毒症,令产妇出现血压高、蛋白尿及身体肿胀,破坏血液凝固,继而出现流鼻血、牙肉出血,甚至脑出血,严重会有致命风险。他补充,产妇出现妊娠中毒症后,一般会安排她们入院接受药物治疗,以及为婴儿注射强肺剂,令婴儿成长成熟至可提早分娩,一般怀孕三十周以上可安排早产。
妇产科专科医生陈树武说,产前检查发现产妇怀有三胞胎,为减低生产风险,可能因应情况要产妇放弃其中一名婴儿。他表示,除怀有三胞胎产妇属高危产妇,患有肾病和红斑狼疮症亦是高危一族。
内地产妇赴港产子趋普遍,食物及卫生局早前推出七招应急。该局副局长梁卓伟昨日表示,内地孕妇在产前两至三个月,才来港做产前检查,是明显不足,对孕妇及婴儿均有危险,令香港产科及深切治疗部压力增加,因此需要作出限制。他说,七项措施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是从初生婴儿深切治疗病房人手不足问题出发,令本港的深切治疗部可持续运作。
关于杜绝中介公司谋利,梁卓伟说,非法中介公司安排孕妇未足月剖腹生子及双重发预约证,当局未来将加大力度打击。
他承认,可能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但在新指引下,所有非香港孕妇的个案,均由香港卫生署统一纪录,追查上不会太难。对于丈夫是港人的内地孕妇,他认为可酌情处理。